女歌手

因为在京城酒吧碰到太多有怪癖的人,我决定到八宝山附近的一座小山上碰碰运气。

听说京城最大的赛马场就在山顶,著名音乐人花生的别墅就在它旁边。上坡的路上,不断有一些穿着橡胶底跑鞋的年轻人向我点头致意。他们都穿着干干净净的T恤,有一种北方青年特有的潇洒。这增加了我对山顶的期望。

沿途美景不断──最后,开阔的赛马场一下把我惊呆了,整个山顶硬是被削成一块比工人体育馆还大的平地,上面绿草葱郁平整,就像小伙子们精神抖擞的平头。“小心!”一匹骏马冷不丁从我身后往前窜,传来一股浓烈的臊味,令人掩鼻。骑手的高统靴擦着马肚子,一条黑色的、表皮有点磨损的皮鞭垂下来,马浑身颤抖着,毛发像锦缎一样光滑。骑师回头瞟了我一眼,留下英俊的蒙古人侧面。

马蹄得得似乎敲击我的心房,想起康定情歌,我胸口发紧,我愿你那细细的皮鞭轻轻打在我的身上,他已飞快驰骋在那片草坪上,皮鞭飞扬在空中,啪啪声清脆入耳,马蹄刨起阵阵草腥味,观众不停地把我从栏杆的这边挤向那边,他们喜欢随着马奔跑的方向调整自己的位置。我屁股上不知被谁摸了几下,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周围几乎全是男观众,我的尼龙碎花上衣在粗壮的男观众面前实在是太耀眼了。这儿的许多男人都穿着高统马靴,大家的眼睛都看得冒血。那匹赤马,那个英俊的赤脸汉子跑在了最前面,身上的黑皮衣绷得紧紧的,银色的钉扣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道闪亮的弧线。

因为惦记着自己的事,我不得不从喧闹声中退出去,开始寻找那座别墅。事先我和那位音乐人通过电话,他大致跟我说了一下房子的特征和方位,可我此时头脑中充斥着得得的马蹄声(毕竟是第一次见识真正的骏马),就把这些给忘了。

糟糕。我漫无目的地向最近的一个小房子走去,它看上去似乎是专为值班人员准备的,应该值得我信任。因此,当我敲门数次还是无人应答之后,我就索性推门进去了。

屋子里黑黢黢的,看得出有一个男子坐在床沿,赤着膊。我本能地向后一缩,他的眼睛朝我一闪,随手把什么扔在了地上。这儿离赛场那么近,却听不到外面的喧闹声。

“您找谁?”他用标准的普通话问。

我恍然大悟似地拍了拍脑袋。“对不起,我想找花生,他就住在附近,你知道他住哪儿吗?”

他站起来,唰地拉开窗帘,说,“那边。”我看到被砍掉一半的小山坡的一角,岩石裸露在外面,一些浅灰色屋顶从它们后面隐隐约约出现,在落日的映照中,一种凄楚之感油然而生。他套上一件T恤,又橐橐橐走到屋子的另一头(好像穿着牛仔靴),拉开另一边的窗帘,被草地过滤过的马蹄声立刻涌进来。

“太吵啦,难得有清静的时候。”他说。

现在我才看清房间的墙上贴着一层灰色的隔音板,地上放着一台破旧的四轨录音机。

“你也是搞音乐的吗?”我小心地问。

他不作声。我道了一声谢就赶快出去了。实际上,我很喜欢他的性格,他就是我在上山途中遇见的潇洒青年中的一员,也许我应该找他才对。

我朝那座孤零零的别墅走去,草丛的腥味直逼我的鼻孔。我回头看了看赛马场,从这儿只能看到重重叠叠的人的背影,人好像越来越多,像阵阵起伏的波浪。

天气很闷热,几棵青松无精打采地站着,那幢别墅似乎伸手就可以触摸到,但弯弯曲曲的小路却让我走了很久。我感到那个男人就在窗口看我,尼龙碎花上衣使我更加闷热。

花生开门把我迎了进去。别墅里开足了冷气,仿佛进入另一个季节。

我抹了抹脸上的汗。他对我微笑,矜持地递给我一杯果汁。我一饮而尽,屁股下的沙发让我感到双腿发软。

“我正在准备晚上的演出,在保利大厦,为香港蛙剧团做暖场。”他说。

这一下子吊起我的胃口,我的理想是当全世界最优秀的歌手,当然,我也想学唱歌以外的其他东西:戏剧、摄影、表演……我总是觉得自己处在蚕茧之中,没办法挣脱出来。

他屋里摆设简洁,显得空灵寂静。

“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想问题。”他说。

我想起他的那首成名作:有时候夜是一种折磨,有时候夜是最大的欢乐……我按照他的要求唱了一首歌,他默默点头,长发不住地晃动,“很好,很好,只要好好练,前途无量。”接着他开始忙自己的活儿。

在这房子里,天色似乎暗得更快。一想到我可能要在漆黑中独自一人下山,而他将独自一人前往灯火辉煌的剧场,我就感到黯然神伤。我一向是个单纯的女孩,有时候夜是最大的折磨,我鼻子发酸,眼泪很快流了下来。

事已至此,我索性放声大哭,哭声在空旷的大厅回响。

他过来摸摸我的头。“别哭啦,别哭啦。”他说。

我哭得更厉害了,差点喘不过气来。他揽着我的肩,轻轻对我说:“躺下。”

我顺从地躺在沙发上。

“把衣服脱了。”

一阵晕眩,就像有人突然打了我一巴掌。

“你是谁?”我轻声问,嗓音沙哑性感。

“你不要管我是谁。”他轻轻说。“把衣服脱了。”

我把头靠在软垫上,隐约听到从地面传到沙发里的马蹄声,该散场了吧,这儿虽然离赛马场不远,但别人不会来这里。我感觉到黑暗小屋里那个年青人惊讶的眼神,碎花上衣滑落的时候,尼龙摩娑着我的手臂。

他叫我背过身去,然后,轻轻拍打我的屁股,我意识到这不是打,而是拍,我没法说什么。啪啪声越来越响,他笑起来,继续专心致志地用手掌拍击屁股不同的部位,使之发出不同的声音,声效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。我的注意力被这些声音吸引过去。也许是太累了吧,我竟然松懈下来,感到阵阵舒畅(噢,那清脆的按摩)。

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了,我发出了呻吟。剧烈的心跳让我头部血管胀大,我担心自己因此会变得十分难看。

“要做歌手,首先就要学会发声。”他出其不意地说。一字一顿,好像是在说给屋子里另外一个人听。

我扭头狠狠看了他一眼,突然不顾一切地尖叫起来。辛勤的汗水滚落在原始的沙发上。你们不是要听歌吗?你们不是要听歌吗?

这是我第一首动人的歌。

 

《今天》,2002年夏季号:英文版见《无题》,No.2,纽约,2004